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交费工作将于3月31日截止。昨日,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发出提醒,还没有参保交费的城乡居民请抓紧时间到户籍所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所)现场办理参保交费手续,以免影响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
据介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是中央、省、市、县四级配套资金和个人交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需在每个交费年度结束后,确定参保人数,逐级上报申请年度配套资金,所以必须设定交费期限。
今年1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交费工作已大头落地,但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及时交费。为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费时间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交费标准为每人280元。在延长期内交费的人员,从交费之日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市税务局、市医保中心提醒,还没有参保交费的居民,请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已发放社保卡的带社保卡)到户籍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所)现场办理参保交费手续;未获得焦作市城乡户籍的流动人员,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到居住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所)现场办理参保交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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