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融合全省自然资源遍布情况和森林大火产生规律性,现就划分护林防火区和明确护林防火期相关事宜通知以下:
一、护林防火区
全省全部山林、林地类及距林地类边沿一百米范畴内的地区划分为护林防火区,护林防火区严禁以下个人行为:
1.从业炼山、烧田坎草等农牧业规模性用火主题活动,别的易引起森林大火的郊外用火主题活动;
2.在林地内抽烟、照明灯具、用火供暖、野餐、私开电力网、纵火驱兽、带上易燃物品物件;
3.祭拜主题活动时,点烛、供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制造燃放烟花许愿灯。
因预防病害、冷害、植树造林照顾、建设工程等特殊情况,须经郊外用火的,依照有关程序流程审核后执行。
二、护林防火期
每一年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为护林防火期,每一年2月1日至4月30日及其遇高温天气、旱灾、风大等气温时间段为山林高火灾期。山林高火灾期限内,严禁郊外用火。
三、违反规定用火惩罚要求
护林防火期,在护林防火区域内没经准许私自郊外用火,未造成森林大火的,护林防火主管机构勒令终止违纪行为,给与警示,并对本人惩处200元之上2000元下列处罚,对企业惩处10000元之上30000元下列处罚;造成森林大火的,对本人处2000元之上3000元下列处罚,对企业处30000元之上50000元下列处罚;导致损害的,依规担负承担责任;构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处罚。
一切企业和本人发觉山林火灾,理应马上向本地城镇市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市应急管理局(0743-8520504)汇报或立即拨通119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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