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曾先生与某公司签署《油卡购销合同书》,承诺在该公司办理加油卡并一次性在线充值10068元,企业将每个月给其办加油卡(含赠予)1500元,分12个月在线充值结束。合同签订后,曾先生交货全款买房,但该企业仅在合同签订后下月给其在线充值1500元,自此再无下面。
曾先生数次寻找企业责任人基础理论,规定另一方退回本钱,却被各种各样原因推诿。无可奈何下,曾先生寻找“启明个人工作室”求助。
经进一步沟通了解。李启明明确它是一起消費合同纠纷案案子,依据顾客消费者保护法,该店家不诚实守信违背合同书承诺,早已损害了顾客的合法权利。提议曾先生根据是民事诉讼来维护保养本身利益,提起诉讼另外可向检察系统申请办理适用。
2020年3月,曾先生一纸起诉状将该企业诉至吉首市人民法院,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规适用提起诉讼。4月7日,市人民法院公布开庭审判本案,评定该企业个人行为组成毁约,依规裁定该企业赔付曾先生损害额度12068元,并担负诉讼费用。
依规维护保养顾客合法权利,是检察系统贯彻“我替人民群众办好事”主题活动的栩栩如生反映,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充分发挥检查职责,再次聚焦点民生领域突显难题履行职责,切实处理广大群众急难愁盼的事。
另外,检查官提示:在生活起居时要提升 安全意识,碰到纠纷案件难题根据法律法规方式维护保养本身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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