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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一公司法人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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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1日 11: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南张家界墙体广告

 日前,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在一起金融业借款协议纠纷案的实行中,依规对拒不执行起效裁判文书明确责任的失信执行人长沙市某建设工程工程设计公司法人代表林某开展司法拘留。
2014年2月,湖南张家界某金融机构与长沙市某建设工程工程设计公司签署《小企业授信额度合同》,承诺该金融机构向该建设工程工程设计公司出示400万元的信用额度。同日,该建设工程工程设计公司向该银行贷款400万元用以企业运营。但贷款合同到期后,该企业除付款一部分贷款利息外,本钱400万元及相对应的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均未付款。经裁定后,该企业仍未付款400万元本钱及相对应的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因此,该金融机构向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法院院长申请办理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历经资产查控后,发觉该企业户下房地产等可供执行资产,但做为法定代表人的林某却未按法律法规申请资产,尝试躲避实行。接着,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法院院长决策对其采用强制执行措施,依规拘押15日。 (新闻记者 段晓辉 报道员 王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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