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女士申请的2.5万元资金提取实现了秒到账。“材料准备齐全,很快就能提取资金,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高。”代女士说。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相关规定,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今年4月9日正式受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据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两项基本条件,即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中个人实际出资金额。提取时间和额度为自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均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需要携带证件为: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银行卡、不动产权证、加装电梯协议、加装电梯验收报告及竣工报告(如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需携带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切实减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居民自筹资金的压力。下一步,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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