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市政府办严厉打击“三无”船只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我区最近进行“三无”船只依法查处工作中,截至2021年4月21日,在茅尾海水域和茅岭江河段共排查审查出因涉嫌“三无”船只26艘,现阶段集中化扣留在茅岭港口。2021年4月22日对以上船只作出《关于对涉嫌“三无”船舶协助调查的通告》,期内沒有一切企业或本人前去帮助调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请于2021年4月30日以前,扣留在防城区茅岭镇茅岭港口的26艘涉非法采砂“三无”船只任何人或具体运营人积极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到
广西防城港市海洋局、
广西防城港市水利局、
广西防城港市交通局、
广西防城港市农业
农村局、
广西防城港市派出所或我国
广西防城港市
山东海事局等在其中的一切一个企业明确提出申诉书,并依规接受组织调查。
二、贷款逾期未明确提出申诉书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相关要求依规给予收走拆卸。联系电话:
广西防城港市海洋局,0770-2839858、2831935;
广西防城港市水利局,0770-2820417;
广西防城港市交通局,0770-2823632;
广西防城港市农业
农村局,0770-2880798;
防城港市
公安局指挥系统:0770-3297110;我国
广西防城港市
山东海事局,0770-2069822
广西防城港市海洋局
广西防城港市水利局
广西防城港市交通局
广西防城港市农业
农村局
广西防城港市派出所
我国
广西防城港市
山东海事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