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10多天过去了,在泳池跳水救人时损毁的
手机还没修好,临泉县的蒋先生以为泳池管理方应该承当赔偿义务。
对此,临泉的碧桂园项目担任人表示,感激蒋先生见义勇为的行为,但私自跳水不被允许,且目前已赔偿对方300元钱。
跳水救人
手机被水泡坏了
据蒋先生引见,8月12日晚7时许,他带孩子到当地一家泳池游泳。期间,一名约三四岁的儿童不测落水,并呈现了挣扎求救的状况。见状,蒋先生来不及脱掉衣服,跳入水中救起了落水儿童。
“把孩子救上来,才发现
手机和钱包还在裤袋里。”蒋先生说,他慌忙掏出
手机查看,发现已无法开机。
蒋先生以为,泳池管理方未能及时发现并施救落水儿童,加之当时状况非常危殆,他才不假思索跳入水中,泳池管理方理应赔偿他的损失。
昨日,蒋先生向颍州晚报记者提供了一份“证明”(如图):泳客跳水救女孩招致
手机进水,
手机拿去修,到时分给报销,假如修不好,到时分赔偿一定现金。落款为碧桂园游泳处一陆姓担任人。
“直到如今
手机还没修好,只给了我300元。”蒋先生称,
手机是他不久前刚买的,300元钱不够支付维修费。
私自跳水不被允许
不利于泳池管理
就此状况,颍州晚报记者联络了“证明”中的陆姓担任人。记者标明身份并阐明想求证此事后,对方短信回复“他曾经收了我们300元赔偿”。
随后,自称临泉碧桂园项目担任人的郭姓男子表示,事发后他曾介入调查,也积极参与处理此事。该游泳池是一个业主项目,水域面积缺乏200平方米,最深处仅有1.4米,并布置有专职救生员巡场,且事发时落水孩子的家人也在身边。“我们的救生员及时赶到了现场,落水孩子仅是呛水,并没有呈现呼救或拼命挣扎的迹象。”郭姓担任人称,孩子刚学习游泳呛水很正常,反倒是蒋先生私自跳入水中不被允许,也不利于泳池的管理。
郭姓担任人表示,事后经过市场评价,发现蒋先生的
手机没有维修必要,且处置价不超越50元,但他们最终还是给予了3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