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北州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员笔试题目考試接近,为使众多学生平安顺利地报考,现将考試相关规定和常见问题提醒以下:
一、笔试题目時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考试内容08:30 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 12:00《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题目地址及考试场
本次考試因报名总数较多,考试点建在门源县浩门镇。
第一考试点:门源回族自治县第一寄宿制学校初中(海北州门源县浩门镇西郊街114号):1-46考试场(46个考试场)
第二考试点:门源回族自治县第二寄宿制学校初中(海北州门源县浩门镇北环路36号):47-92考试场(46个考试场)
第三考试点:门源回族自治县第二中小学(海北州门源县德森东路38号):93-122考试场(30个考试场)
第四考试点:门源回族自治县第三初中(海北州门源县德森东路40号):123-164考试场(42个考试场)
第五考试点:门源回族自治县第一中小学(海北州门源县环城南路112号):165-195考试场(31个考试场)
请学生用心阅读文章《准考证》各类內容。
三、 信康码 领取方式 及相关的事宜: 学生应在考試前14天内运行体温监测,并根据 信康码 依照 一日一测,异常现象随时随地报 的疫情报告制度规章制度,立即将异常现象汇报所属单位或小区防疫部门。学生应提早1.5钟头抵达考试点,进到考试点后积极相互配合工作员接纳体温测量及真实身份核实等程序流程, 信康码 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学生可一切正常报考。
四、疫情防控相关的事宜 1.但凡与确定病案和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行程安排运动轨迹有相交,触碰过患者的关键工作人员及肺炎疫情中高危地域来青返青工作人员在考試当日将临考7天内的新冠病毒dna检测結果为呈阴性的证实(正本)交到考试点疫情防控工作员后,即可进到考试场报考。具备之上状况的学生务必积极向青海省人事考试机构上报,联系方式:0971-8258589。
2.提议学生提早1.5钟头抵达考试点,人和人之间应维持一米之上间距,学生进到考试点时,并积极相互配合工作员接纳体温测量,经当场测体温一切正常(<37.3℃)且无干咳等呼吸系统出现异常病症者,即可进到考试点。若体温超过37.3℃,需当场接纳2次基础体温进行复测,如基础体温仍超标,须由当场医务人员再度应用水银体温计开展腋下测温。确属发烫的,经当场医疗服务技术专业工作人员评定后,综合性判断具有报考标准的,由专职人员承担带至防护考试场报考。
3.没法给予健康证书的,经当场医疗服务技术专业工作人员确定有异常病症(体温37.3℃之上,发生持续干咳、困乏、呼吸不畅等病症)的学生,不可进到考试场。
4.考試期内,学生要主动维护保养考試纪律,与别的学生维持安全性防治间距,听从当场工作员分配。学生应备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依照考试点所在城市肺炎疫情安全风险和防治规定科学研究佩戴口罩,除核实真实身份时按要求立即摘佩戴口罩外,出入考试点及报考理应全过程佩戴口罩。回绝佩戴口罩者,不可进到考试点。
五、考試常见问题
1、学生报考时务必备齐纸版版准考证打印和有效期限内的 二代第二代身份证 或 社保卡 或 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明 或 公安局出具带相片并盖有公司章的居住证明 和2021年5月21日中午14:30至24:00期内领取并打印的纸版版 信康码 (绿码)即可进到考试场,两证参差不齐、不可以提供纸版版 信康码 (绿码)者,不可进到考试场,进到考试场时要听从工作员的分配。
2、请学生用心查询本人准考证打印中的考试点信息内容,细心确定考试点详细地址,学生尽量于考試前亲自前去分别所属的考试点了解交通线路。 学生在赴分别考试点时,最好是搭乘公共性代步工具交通出行,搞好本人安全防护,与别人维持有效间隔,中途尽量减少拿手触碰公共性代步工具上的物件,并保证讲究卫生和佩戴口罩。考试点不给予停车场,送考车子抵达考试点后请快速驶出,保证 人下车时走 ,勿在附近停留。经融洽,考試当日将在考点大门口及其路面沿岸调派交警队,保持交通管理,请学生相互配合交警队工作中。开车学生要遵循交通管理,保证稳驾慢行,不乱行乱停乱堆,防止产生道路交通事故。
3、提议学生提早1.5钟头抵达考试点,进到考试点、考试场须接纳体温检测、真实身份核实等程序流程,开临考一个小时即可进到考试场并用心倾听校园广播诵读相关考試常见问题,考試考试三十分钟后,一律不可进场(以学生抵达考试场時间为主导),考試期内,推行全过程封闭式考試,不可提早上交试卷、离场。
4、请学生依照恰当的考试场、坐位报考,未在特定考试场、坐位报考的,按违法乱纪违规操作看待。2个笔试题目学科持续开展考試,正中间无间断。一科考试报名时间截至后,扣除第一科考試的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报名时间截至后,扣除全部派发的材料。不可以将考卷、考试答题卡、草纸等弄出考试场,不可以毁损考卷、考试答题卡,不然按当科考试分数失效解决。
5、禁止将手机上、电子手表、电子手环、各种各样电子器件、通讯、储存、计算方式或其他设备带至考试场,凡在考試期内将以上各种各样设备带至坐位,发觉的身上含有手机上(手机上响、闹钟铃声响、振动或学生取出手机查看),一律依照有关要求解决。学生在报考时,须将手机上以及他物件放到物件置放处,切勿带上贵重的物品。(进到考试场前,要积极待机后放到手机屏蔽袋内,并注明名字、座号,集中化放到物件置放处)。
6、《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综合基础知识》一律用2B铅笔在考试答题卡上涂卡做答,《综合应用能力》一律用灰黑色笔迹的签字笔、中性笔做答。报名工作人员备用无套封橡皮擦、2B铅笔、灰黑色笔迹的签字笔、中性笔。
7、医疗服务类(E类)大题本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个学科考题,在其中《综合应用能力》考题,是中医临床职位、西医方面临床医学职位、药物职位、医护职位、医学技术职位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等六个职位的考题合订本,规定学生依据自身所报名的职位挑选相对应一部分解题,选错或多选题的解题內容也不评分。
8、在判卷全过程中发觉报考人员做答內容相互之间类同,并经判卷专家团确定,按有关要求,相互之间类同的学生,都将按该学科(场数)考试成绩失效解决。在考試期内,学生有责任保护好自己的考卷和解题信息内容,避免被别人剽窃。
六、违法乱纪违反规定解决方法 学生务必遵循考试场标准,若有违法乱纪违规操作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刑法修正案(九)》违法乱纪违规操作解决方法开展解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第二章 面试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违规操作解决 第六条 面试工作人员在考試全过程中有以下违法乱纪违规操作之一的,给与其当次该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失效的解决: (一)带上要求之外的物件进到考试场且未按要求放到特定部位,经提示仍不纠正的; (二)未在要求坐位报考,或是没经考試工作员容许私自离去坐位或是考试场,经提示仍不纠正的; (三)经提示仍不按照规定填好、涂卡自己信息内容的; (四)在考卷、解题纸、考试答题卡要求之外部位标明自己信息内容或是别的独特标识的; (五)在考試逐渐数据信号传出前解题,或是在考試完毕数据信号传出后再次解题,经提示仍不终止的; (六)将考卷、考试答题卡、解题纸带出考试场,或是有意毁坏考卷、考试答题卡、解题纸及考試有关设施的; (七)别的理应给与当次该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失效解决的违法乱纪违规操作。 第七条 面试工作人员在考試全过程中有以下涉嫌严重违纪违规操作之一的,给与其当次所有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失效的解决,并将其违法乱纪违规操作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人员诚实守信信息库,纪录限期为五年: (一)剽窃、帮助别人剽窃的; (二)相互之间传送考卷、解题纸、考试答题卡、草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报考的; (四)应用严禁带到考试场的通讯工具、要求之外的电子器件用具的; (五)自己离去考试场后,在本次考試完毕前,散播考試试题及答案的; (六)别的理应给与当次所有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失效解决并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人员诚实守信信息库的涉嫌严重违纪违规操作。 第八条 面试工作人员有以下尤其涉嫌严重违纪违规操作之一的,给与其当次所有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失效的解决,并将其违法乱纪违规操作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人员诚实守信信息库,长期性纪录: (一)勾结舞弊或是参加有机构舞弊的; (二)替代别人或是让别人替代自身报考的; (三)别的理应给与当次所有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失效解决并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人员诚实守信信息库的尤其比较严重的违法乱纪违规操作。 第九条 面试工作人员理应主动维护保养招聘人才纪律,听从工作员管理方法,有以下个人行为之一的,停止其再次报考,并勒令离去当场;情节恶劣的,依照本要求第七条、第八条的要求解决;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给公安部门依法办理;构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 (一)有意搅乱考试点、考试场及其别的招聘人才场地纪律的; (二)回绝、防碍工作员执行管理方法岗位职责的;
(三)威协、污辱、诬蔑、污蔑工作员或是别的面试工作人员的; (四)别的搅乱招聘人才纪律的违法乱纪违规操作。 第十条 在判卷全过程中发觉面试工作人员中间同一学科做答內容类同,并经判卷专家团确定的,给与其当次该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失效的解决。做答內容类同的实际评定方式 和规范,由中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信息化管理单位明确。 面试工作人员中间同一学科做答內容类同,并有别的有关直接证据证实其违法乱纪违规操作创立的,视实际情况依照本要求第七条、第八条解决。
《刑法修正案(九)》要求: 在法律法规的全国考试中,机构舞弊的,处三年下列刑期或是拘留,处以或是单罚款;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之上七年下列刑期,并罚款 为别人执行前述违法犯罪给予舞弊器械或是别的协助的,按照前述的要求惩罚 为执行考研作弊个人行为,向别人不法售卖或是给予第一款要求的考試的考题、回答的,按照第一款的要求惩罚 替代别人或是让别人替代自身参与第一款要求的考試的,处拘留或是管控,处以或是单罚款 。 祝诸位学生考試顺利!
海北州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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