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行政区内的行政机关、团队、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企业(下列通称“用人公司”),理应依照本企业在职人员员工数量1.5%的占比分配残疾人就业,未分配残疾人就业或分配残疾人就业未做到要求占比的用人公司,应按照规定交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二、凡分配了伤残人(含1-8级残疾军人)学生就业的用人公司,应当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自主到县残联或在重庆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展申请(https://zwykb.cq.gov.cn/)(①已申请注册渝快办法定代表人账号的,立即在重庆市政府门户网站登陆,进到渝快办主页,检索“用人公司按占比分配残疾人就业状况申请”——在线办理,向“重庆巫溪县伤残人协会”——申请上本年度本企业分配残疾人就业总数②如没有注册请点一下法定代表人会员注册,认证成功后,再登陆渝快办账户开展申请)本企业上本年度分配残疾人就业总数。应提交的材料有:①上本年度在本企业学生就业残废员工的残疾人证(残疾证相片及基本资料页);②伤残军人应持军残证正本到企业所在城市的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组织当场审验;③残废员工社保缴纳证实(社会养老保险、医保、失业险、工伤险);④残废员工、⑤工资发放表(申请期限内第一个月及最终一个月工资发放表,盖上公司公章)。
三、用人公司未在要求時间内向型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组织申请分配残疾人就业状况的,视作未分配残疾人就业,超出审批限期,审批服务平台将关掉。
四、未分配残疾人就业或分配残疾人就业未做到要求占比的用人公司可根据网上税务局交费或前去办税服务服务厅申请交纳保证金。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申请交纳期是每本年度的7月1日至7月31日;初次申请交费的用人公司应先去其交纳薪水、薪酬个人所得税的负责人税务局开展交费评定后再交纳保证金。
五、保证金计算方法:
保证金年交纳额=(去年用人公司在职人员员工总数×1.5%-去年用人公司具体分配的残疾人就业总数)×去年用人公司在职人员员工年平均收入。
六、提升征缴,进一步减少用人公司成本费
(一)推行划档征缴。将残保金由单一规范征缴调节为划档征缴,用人公司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1%(含)之上但小于本市要求占比1.5%的,三年内按应交费额50%征缴;1%下列的,三年内按应交费额90%征缴。
(二)暂免征缴中小企业残保金。对在职人员员工总数30人(含)下列的公司,暂免征缴残保金。
(三)确立社会发展平均收入规格。残保金征缴规范限制仍按本地社会发展平均收入的2倍实行,社会发展平均收入的规格为城区私营企业企业和非私营单位学生就业工作人员加权平均值薪水。
(四)有效评定按占比分配学生就业方式。探寻伤残人按占比学生就业多种多样完成方式,为用人公司更强执行法定义务给予大量挑选。劳动力企业依规以劳动派遣方法接纳伤残人在本企业学生就业的,伤残人协会(下称残联)在审批残疾人就业总数时相对应记入并提升动态性监管。
七、用人公司如不按照规定申请交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将按相关要求开展定期检查惩罚。
八、用人公司如有疑问,请向县市财政局、县税局、县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组织资询。
巫溪县市财政局51522320
巫溪县税局51331130
巫溪县残联51530179
巫溪县市财政局
国税总局巫溪县税局
巫溪县伤残人协会
2021年5月11日
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交费申报单及填表说明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交费申报单
费款隶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交费人鉴别号(统一社会发展信用代码):□□□□□□□□□□□□□□□□□□
交费人名字: 额度企业:元至角分
编号*去年在职人员员工职工薪酬*去年在职人员 员工总数*应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去年具体分配残疾人就业总数*去年在职人员员工年平均收入(或本地社会发展平均收入的2倍)当期应缴 费额当期免减 费额当期已缴 费额当期需补(退)费额123456=2/37=(3×4-5)×68=7*100%(或50%、10%)910=7-8-9????????????????????申明:此表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填好的,自己(企业)对填写內容(及附加材料)的真实有效、稳定性、一致性承担。 交费人(签名或是盖上图章):年月日经办人员: 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 代理公司(签名或是盖上图章): 代理公司统一社会发展信用代码:审理人: 审理税务局(图章): 审理日期:年月日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费人存留,一份税务局存留。
填表说明:
1.标识“*”为选填新项目。
2.“交费人名字”指《营业执照》或别的审批证件上的“名字”。
3.“在职人员员工”就是指用人公司在编人员或依规与用人公司签署一年之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书(服务合同)的工作人员,周期性劳动力理应换算为年均值劳动力总数。
4.“应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 根据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省级城市市人民政府要求维护保养并启用。
5.“去年具体分配残疾人就业总数”根据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组织)审批的残疾人就业状况填好。
6.“去年在职人员员工年平均收入(或本地社会发展平均收入的2倍)”:去年在职人员员工年平均收入不超过本地社会发展平均收入2倍的,按用人公司在职人员员工平均收入测算;超出本地社会发展平均收入2倍的,按本地社会发展平均收入2倍测算。
7.“当期应缴费额”:依照计算公式为负值的,填好“0”。
8.“当期减完全免费额”:在职人员员工总数30人(含30人)下列的公司,按照规定暂按“当期应缴费额”的100%测算减完全免费额。别的公司和别的用人公司,具体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小于应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的,推行划档征缴现行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内,针对具体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做到1%(含)之上的,按“当期应缴费额”的50%测算减完全免费额;针对具体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小于1%的,按“当期应缴费额”的10%测算减完全免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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