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早上,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的一个十字路口,产生一起小汽车与二辆电瓶车撞击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负伤。
当日早上,沈巷交警中队收到警报称:沈百大道北与人民大道十字路口处,一辆小汽车与二辆电动车相撞,有些人比较严重负伤。公安民警到当场后,经基本掌握,安全事故共导致四人负伤,在其中两轮电瓶车上一个老年人和一个小女孩伤情较重。公安民警立即用巡逻车将伤员送到医院门诊,并对安全事故进一步调研。
根据读取路口监控,融合被告方阐述,公安民警掌握事儿的前因后果。原先在当日早上,刁某安全驾驶小汽车顺着沈百大道北由南往北行车,当车行车至沈百大道北与人民大道十字交叉路口处,见到正前方交通指示灯表明信号灯还剩最终二秒时,就沒有降速。在小汽车根据街口的全过程中,沒有及时处理街口左边回来的车子,导致小汽车与沿人民大道由西往东方位闯红灯违章根据街口的一辆两轮电瓶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产生撞击。造成两轮电瓶车骑车人司某和搭乘电瓶车的小姑娘林某负伤比较严重;电动三轮车骑自行车的老年人傅某、搭乘电动三轮车的老年人邓某负伤;三车不一样水平毁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后经医院体检,两轮电瓶车骑自行车的老年人和搭车的小孩子全是胳膊骨折,现阶段已经医院门诊医治,电动三轮车上2个老年人是皮创伤,伤情已无影晌,已回家了调理。现阶段该起安全事故正在调查解决中。
交警队提示:电瓶车根据街口时,一定依照交通指示灯的标示行驶,千万别闯红灯违章,拿性命玩笑,机动车辆根据街口时,一定要注意减速慢行,留意观查街口车子的行车动态性,在保证安全的状况下行驶。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