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凉山州魏都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不法拥有枪支罪,被判毒贩子阿菲某死罪,夺走民事权利终生,处以收走本人所有资产。阿菲某不服气,明确提出起诉。在核查该起诉案子时,省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徐鹏发觉了 案中案 。
我还在比照核查直接证据时发觉,阿菲某的老婆阿根某也因涉嫌毒品犯罪,但因其已病逝,凉山州魏都区法院于2014年10月31日停止了对阿根某吸毒案子的案件审理,而此案中,公安部门扣留的涉案人员钱财一直未作解决。 徐鹏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要求了对嫌疑人、被告潜逃、身亡案子非法所得的收走程序流程,但事发那时候,冰毒案子是不是可用该程序流程,法律条文描述尚不确立。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法律条文,确立将毒品犯罪案子列入了非法所得收走程序流程的应用领域。 在省州二级人民检察院一同促进下,公安部门填补了阿菲某口供、夫妇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等有关直接证据后,凉山州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30日向凉山州魏都区法院明确提出非法所得收走申请办理。 徐鹏详细介绍,经公示等程序流程,凉山州魏都区法院于2020年3月2日做出邢事判决,适用检察系统申请办理,对扣留在案的被告阿根某毒品犯罪非法所得177余万元及孳息和越野汽车一辆给予收走,上缴国库。
此案的申请办理,说明了司法部门全传动链条惩处毒品犯罪的心态,给挺而走险的犯罪分子以警告,清除其 毒贩能够发家致富 的错误观点。 省检察院第二检查部责任人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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