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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政部5月19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愿意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执行国内住户登记结婚和离婚登记“跨地区通办”示范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执行国内住户登记结婚“跨地区通办”示范点。
在示范点地域,将国内住户结(离)婚备案由一方被告方居民户口所在城市的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扩张到一方被告方居民户口所在城市或是经常居住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
示范点限期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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