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规定,在禁噪期内,禁止在考试场周边城市和院校、住宅区等噪声比较敏感房屋建筑集中化地区开展以下个人行为:中午(下午12时许14时)和晚间(22时许隔日零晨6时)从业建筑工程施工工作、房屋装修主题活动和其他造成噪音的生产制造、运营、休闲活动(维修抢险救灾等特殊作业以外);公共场合游戏娱乐、聚会等主题活动;商业服务生产经营中应用低音广播喇叭或选用别的传出高噪音的方式拉拢消费者;机动车市区警笛;企业或本人应用功率大的音箱举行巡回演唱、家中晚会、丧礼主题活动等;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在考試期内,考试场周边一百米范畴内,全天严禁建筑工程施工工作、房屋装修、大中小型货运物流车子(泥头车、商砼搅拌站车、料石车等)运送和其他造成噪音污染危害考試的个人行为。
今年高考、初中升高中期内,区生态环境局、区教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派出所、区综合执法局、区文化艺术旅委、区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将密切配合、依法办案,将对违背本通知要求的企业和本人依规惩罚,构罪的,依规移交司法部门追责刑事处罚。
群众若发觉噪声危害毁坏考試自然环境、搅乱考試纪律等个人行为,可拔打电话开展举报和检举,有关部门将在第一时间开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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