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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首例!一男子因这事驾驶蓝牌电动车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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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8日 05: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西桂林墙体广告

 近日,一永福籍小伙唐某因喝醉酒无照驾驶电瓶车被交警队破获,被处处罚1300块和治安拘留15日。这也是永福交管部门破获的第一例蓝牌车电瓶车没证酒后驾车违纪行为。


据了解,5月14日晚,唐某酒后驾车一辆电动式轻便摩托车(蓝牌车电瓶车)去逛超市,中途被值勤的交警队拦住,酒精检测結果为54mg/100ml,因涉嫌酒后驾车机动车辆。值勤工作人员做进一步调研还发觉,因蓝牌车电瓶车归属于轻便摩托车,安全驾驶必须有关有效证件,唐某还因涉嫌无照驾驶机动车辆。最后驾驶员唐某被处处罚1300块和治安拘留15日的惩罚。

据统计,永福县派出所交管局中队在县里进行摩托集中整治行動至今,共依法查处摩托违纪行为107起,在其中轻便摩托车包括电动式轻便摩托车不戴头盔8起,无照驾驶9起,酒后驾车1起,保证了县里交通管理不断稳定、安全性、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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