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5月14日晚,唐某酒后驾车一辆电动式轻便摩托车(蓝牌车电瓶车)去逛超市,中途被值勤的交警队拦住,酒精检测結果为54mg/100ml,因涉嫌酒后驾车机动车辆。值勤工作人员做进一步调研还发觉,因蓝牌车电瓶车归属于轻便摩托车,安全驾驶必须有关有效证件,唐某还因涉嫌无照驾驶机动车辆。最后驾驶员唐某被处处罚1300块和治安拘留15日的惩罚。
据统计,永福县派出所交管局中队在县里进行摩托集中整治行動至今,共依法查处摩托违纪行为107起,在其中轻便摩托车包括电动式轻便摩托车不戴头盔8起,无照驾驶9起,酒后驾车1起,保证了县里交通管理不断稳定、安全性、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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