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教育局公布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下同)2021年新生入学政策。今年仍然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公民同步”的招生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招生片区,将于6月中旬左右由各区教育部门对外公布。
公办小学
6月21日开启网上报名
城区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可在“市民e家”微信公众号或“宜格微治理”居民微信群报名。
6月21日起开启报名服务,符合各区制定的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在平台申请学位。其他县市区新生按当地教育局要求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按照“两为主”原则做好片区学校对应工作。
学生对应片区学校要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房和本人的户籍信息,若二者信息不一致的以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应片区学校以居住证(或正式租房)信息和务工经商证明为准。对特殊情况,学校无法判断的,由各地教育局制定认定办法。
公办初中
按照片区网上申请学位
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登录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按照各区制定的就近入学条件申请学位(操作办法比照小学),其他县市区由各地教育局在国家学籍网完成招生片区内学生对应工作。跨省、市升学学生学籍办理统一在国家学籍系统中进行操作。
寄宿制公办学校要按照划片招生原则,接收片区内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不接收片区外学生。如果学校所在片区生源不足,有空余学位拟招收划片区域外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由各地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按原定招生政策进行。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设本校直升和校外招生计划
2021年,宜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建立招生平台、统一网上报名、统一电脑随机录取时间、统一确认录取结果和统一通知入学。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在总计划内分设本校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1年校外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20年校外实际招生比例),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具体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城区民办学校实行网上分类报名和招生录取。报名就读民办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已申报公办学校学位的前提下,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加该校招生录取。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某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市教育局统筹下,由各地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6月28日,开展城区民办小学录取工作;6月30日,开展城区民办初中录取工作。录取过程实施全程录像,公证机构、教育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录取结果经各区教育局在招生平台中审核确认后,由学校发布。
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和“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告知相关入学信息。原则上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再保留原申报的公办学校学位,如确需就读公办学校的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因此出现的民办学校招生缺额,由各地教育局组织补录。
公办“择校生”
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宜昌市教育局表示,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规模,在学校申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凡不属于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新生,三年后不得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分配生资格,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今年的招生工作还将严格落实“十项严禁”。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考试;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凡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对学校及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民办学校核减招生计划10%,市教育局同时对县市区教育局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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