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日
海北州2021年普通高考温馨提示
各位高考考生:
2021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9日三天进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安全参加考试,温馨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
1.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所有内容,提前熟悉《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刑法修正案(九)》条文,了解相关考务规定和要求,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
2.请考生按照考区安排到考点参加考前全过程模拟演练,熟悉考点、考场及入场流程。
二、积极做好疫情防控
所有考生在考试首日(6月7日)进入考点时必需提交:《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考前14天健康监测登记表》和《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省外返青考生还需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另外,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进入考点和离开考场时,应正确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三、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国家加大了对教育考试违规违纪的处罚力度,考生要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诚信考试、安全考试。
1.进入考点 五严禁 :严禁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点;严禁穿校服进入考点,并避免穿着配有金属配饰的衣服和鞋子;严禁将香烟、饮料、零食、涂改液、修正带带入考点;严禁佩戴各种首饰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戴手表参加考试。
2.考试违法要入刑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一位诚实守信的考生。
四、特别提醒
1.语文、数学、综合、藏语文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的考生进入考点(学校)。6月8日外语科目考试、9日MHK科目考试时,考生须在下午14:45前进入考场(教室),之后禁止迟到的考生进入考场。
2.考试中若出现偶发事件,考点会启动应急预案,考生应服从考点安排。
五、举报电话
青海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971-6312917
青海省教育厅机关纪委:0971-6310502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6304876
海北州教育局:0970-8642431
海北州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970-8642850
门源县教育局:0970-8612493
门源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970-8612533
祁连县教育局:0970-8672198
祁连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970-8676420
海晏县教育局:0970-8631625
海晏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970-8630785
刚察县教育局:0970-8652424
刚察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970-8652271
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取得理想成绩,开创美好未来!
海北州教育局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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