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特色人才相关奖励补贴申报公告
最高购房补贴250万元
最高租房补贴5000元/月
......
看着有木有很激动呢~
今年申请受理时间为
6月1日至6月30日
赶紧跟着小姐姐来了解吧!
除特色人才住房补贴
和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
还有引进特色人才奖励
和特色人才创业贷款贴息
符合申请的特色人才及单位
赶紧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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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人才住房补贴
申报对象
经我市认定评定的特级类、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且非首次申请住房补贴的特色人才(2020年前已申请第一期)。
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特色人才住房补贴主要包括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两类:
1.租房补贴
对于来莞工作的特色人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购买过商品住宅房,也未申请人才公寓的,可申请租房补贴租住商品住宅房。租房补贴按月计算(以房屋租赁发票为准),补贴年限累计不超过三年(36个月),标准如下:
(1)特级人才,最高5000元/月;
(2)一类人才,最高3000元/月;
(3)二类人才,最高2500元/月;
(4)三类人才,最高2000元/月;
(5)四类人才,最高1500元/月。
2.购房补贴
特色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并未在本市购买过商品住宅房,在获得东莞市特色人才称号后,为解决特色人才在莞住房问题,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本市首次购买商品住宅房,按特色人才类别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的商品住宅购房总额为准,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
(1)特级人才,最高250万元;
(2)一类人才,最高200万元;
(3)二类人才,最高150万元;
(4)三类人才,最高100万元;
(5)四类人才,最高30万元。
◆购房补贴从成为特色人才的当年起接受申请,从成功申请的下一年起按5年等额发放(每年须申请一次连续5年)。
办理程序
(1)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申报公告,下载填写《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2)提交纸质版材料。申请人双面打印《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连同所需材料,经所在单位加盖意见后,提交至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22897979)。
(3)审核和复核。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初审后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对申请人租房、购房情况的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复核。
(4)安全信用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求公安、市场监督、法院、检察院、税务等部门意见,对补贴申请进行安全信用审查。
(5)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通过复核和安全信用审查的补贴申请进行情况整理和名单汇总,并报市政府审批。
(6)资金拨付,通过市政府审批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资金预算,下一年度预算资金下达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拨付。
所需材料
(1)《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2)《特色人才住房补贴使用承诺书》;
(3)特色人才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
(4)在莞个人银行账户(必须为一类账户,需在复印件上详细准确备注开户人中/英文姓名、开户账号和开户所在地银行支行);
(5)申请领取租房补贴:①《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的园区暂免提交)、个人房屋租赁发票;②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申请补贴的月数);
(6)申请领取购房补贴:①经监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②非首次申请的特色人才需提交满一年的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
以上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且每份材料需经特色人才本人签名确认,并提供原件核对。申报人和申报人工作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其他有关说明
特色人才层次发生变动,且此前未申领过租房或购房补贴的,按新的人才类别对应的补贴标准执行。正在享受租房补贴的,已申请部分不再补贴差额,新申请部分按新的人才类别对应的补贴标准执行;正在享受购房补贴的,先按原补贴标准发放,再按新的人才类别对应的补贴标准计算补贴差额,差额部分随最后一年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已享受完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的,不再补贴差额。夫妻双方均属特色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层次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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