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中明确,通过3年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的更新补充,全市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诊治60%左右的常见病多发病,基本满足群众基层就医需要。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2021年40%达到标准,2022年70%达到标准,2023年100%达到标准。
实施范围包含全市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其中,2021年全市共计255个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贵池区80个、东至县96个、石台县32个、青阳县45个和九华山风景区2个。
《方案》中指出,依据国家、省相关标准,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和我市实际,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补齐短板,重点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培训等,业务用房建设以建筑规模适度实用、功能分区合理,设备配置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相适应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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