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杜佳徽 摄
2021年1月18日,《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内地居民内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批准实施。本次“全市通办”试点自2021年6月18日起,施行,期限2年。《方案》明确了全市通办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应急工作机制。《方案》中特别提到,本市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暂不实行跨县区办理,仍由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涉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无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等复杂情况,不实行跨县区办理。
持有南宁市居住证的当事人,是否也符合“全市通办”?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居住证是在当地工作和居住的证明,持南宁市居住证,只能证明当事人在南宁工作和居住,但其户口并不在南宁,因此,如男女双方户口均不在南宁市的,不符合全市通办,只能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去办理婚姻登记。
目前,南宁市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登记窗口的设置按本辖区常住户口人数来设立,随着全市通办的实施,各地的婚姻登记量会有所变动。为有效预防婚姻登记机关出现忙闲不均,节省当事人等候时间,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业务实行预约制度,居民选择跨区办理婚姻登记的,可在爱广西APP、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官网、南宁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南宁市民政局官网、爱南宁APP任选一网址登录预约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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