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袁士忠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菏泽12345热线”,介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解答群众反映问题。
粮食生产再获丰收,粮食产量、粮食单产双提高
2020年,我市克服重大病虫害等困难,粮食生产再获丰收,粮食产量、粮食单产双提高,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773.57万亩,每亩单产447.66公斤,总产793.95万吨,粮食产量多年稳定在140亿斤以上。
今年以来,全市夏粮播种面积为919.62万亩,比去年增加2.52万亩,预计亩产479.98公斤,比去年增加6.68公斤,预计总产442.48万吨,比去年增加8.67万吨。
同时,持续推进耕地质量提升,2020年6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总投资10.35亿元,目前已基本完工,6月底前将完成市级验收工作;2021年105万亩建设任务已完成勘察设计。2020年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17万亩。全市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水肥一体化全年新增8.59万亩,达到全年任务指标的119.3%。
2020年,郓城县侯咽集镇、东明县小井镇先后获批国家产业强镇创建项目,全市累计获批5个。新增2个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其中曹县芦笋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入选中国第四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曹县入选第一批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全市6个县区获批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新增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省休闲农业示范点(村)3个、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3个。4个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项目,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市5489个益农信息社已建设完成,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并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省级综合服务系统对接。
2020年,我市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33998.8吨
我市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建成省级标准化基地60个,建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45万亩,“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到1042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两个,市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达到187个。
东明西瓜、陈集山药、南王店西瓜入选国家名优农产品目录,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达到25个,区域公用品牌达到3个。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品牌,8个县区成功创建国家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开展以来,已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生产主体1663个,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55957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33998.8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2020年新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家,总数达到4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总数达到60家。今年以来,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恢复,主要指标同比增速较高,1-4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66.2亿元,同比增长31.3%;利润总额14.3亿元,同比增加56.1%。全市现有家庭农场445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2669个。
同时,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市共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875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473.34万亩。大力推进流转带动型、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当前规模经营面积615.9万亩,规模化经营率达到51.6%。
种粮补贴、农业保险,种植户切身利益有保障
2020年全市核定小麦种植面积916.8万亩,每亩补贴标准不低于137元,每年发放补贴资金11.4亿元,涉及补贴农户175.1万户,补贴资金于当年7月30日前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种粮补贴政策保障了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稳定在17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140亿斤以上,占全省粮食总产在14%,全国粮食总产在1%。据介绍,2019年、2020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政策及标准,截至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一旦出台相关政策,我市将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保证落实到位。
农业保险政策方面,目前我市种植业承保险种为小麦、玉米、棉花、花生、水稻、大豆等农作物。其中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参保农户承担保费的20%,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75%,市级财政承担5%。棉花、花生、大豆等参保农户承担保费的20%,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70%,市、县财政各承担5%。
所购种子质量有问题,应及时申请鉴定
为确保百姓用上高质量的“放心农资”,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组建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两支队伍,强化农资从生产到市场各个环节质量控制,包括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抽查,严格进行市场抽查。
同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落实农资生产经营的全产业链可追溯等制度。从执法上做到严格市场监管。对检查发现、上级交办、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强化行政处罚措施,以法律手段震慑违法分子。
若发生种子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向当地种子管理机构提出现场鉴定申请,若不能双方同时提出申请的,也可以一方单独提出申请,由种子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田间现场鉴定,并出具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报告。出具报告后双方可以协调处理,协调不成,可以凭鉴定报告向法院起诉。
市农业农村局提醒,若发现所购买的种子质量有问题,一定要及时申请鉴定,以免错过了鉴定时期。若发现购买了假种子,应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以便得到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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