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市住建部门根据目标责任书及时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区、管委会,进一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落实部门主管责任,强化职责担当,建立任务清单、进度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一户,及时改造一户。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制定并印发了《池州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方案》、《池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对目标任务、改造对象、实施步骤、资金筹集等作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范实施。
市住建局建立部门间协调会商、专班推动、定期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确保10月底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同时,对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镇村管理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开展建筑工匠培训,要求建筑工匠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管理人员对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管,并邀请省、市对口帮扶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有力保障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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