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民警经过调查,得知现场正在采砂的工人为宜春来吉安的务工人员,受雇于吉安县指阳的一家砂场。该砂场在河道上游某一处已经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但由于长时间采砂,该河段的砂石已经被采光了,为了谋取利益,该砂场负责人就擅自要求工人在该河道下游一处进行无证采砂。
由于采沙工人在河道上采砂已有10余天时间,采砂详细数量调查变得十分困难,于是民警随即调取了砂场的监控,并逐日逐船地进行记录。经民警10余天在监控前加班加点连续奋战,最终确认了非法采砂的数量为152船,共计3040余方,总价值24万余元。同时,通过大量走访当地村民、现场勘查和多方取证,逐步清理了嫌疑人的犯罪脉络,最终确定了黄某峰和吉安县指阳一砂厂的负责人欧阳某,均对该非法采矿行为负有重大责任。随着证据链条的固定和完善,黄某锋终于承受不住压力,于8月3日主动前往吉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自首。随后。指阳砂厂的负责人欧阳某,也于8月5日前往警方投案自首。
据交代,黄某锋与指阳一砂厂合伙在禾水河河道一处办证采砂,由于长时间开采已无砂可采了,为谋取经济利益,就擅自要求工人开船前往指阳砂厂码头下游的非采区非法采砂,从6月初起,一直到案发时总共在非采区河道内非法采砂152船,每船20余方,非法采集的砂石全部运往指阳砂厂。目前,因涉嫌非法采矿罪,黄某锋已被刑事拘留,欧阳某被警方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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