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西宁市既有多层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职工生活,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有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安装电梯的职工可以到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针对办事职工反映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部分所需资料不易获取的情况,中心积极对接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建立部门间业务协查机制,将5项所需证明材料中的2项由职工自行提供变更为由部门间协查获取,职工需提供要件由5项减少为3项,分别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加装电梯项目资金分摊表原件,办事职工可通过线下窗口或网上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渠道办理。此举将进一步减少办事职工的跑腿次数,方便缴存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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