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本年6月,郭先生看中了坐落东湖高新区高新大路与教育中路交叉口的国创·光谷上城一套164平 方米的房子。去售楼处咨询后,置业参谋告诉郭先生,8月份Z17、Z18栋会推出一批房源,并且12月就能够交房。至于
报价,置业参谋说要比及8月下旬才 知道。不过郭先生查到该楼盘在房管局的存案限价是每平米1.3万元摆布。7月30日,郭先生在售楼部交了一万元的认筹金,置业参谋告诉他,一同认筹的有四 五十人。
结果比及8月下旬置业参谋所说的选房时刻,郭先生先后三次去该楼盘,问询8月份还卖不卖,但均 被奉告,让他继续等告诉。8月19日,郭先生看了本报对于
武汉市房管局出台新规冲击捂房惜售做法的报导后,忧虑这家楼盘有捂房的嫌疑,所以便拨打本报 82333333新闻热线投诉。
8月23日,记者和郭先生一同去该楼盘咨询此事。开发商置业参谋现场给出的答复则更让郭先生吃惊:“咱们的房子现已团购出去了,只能给你退钱。”
开盘大半年房价不发布
“我本来也想过也许买不到,但我想最坏的也许仅仅摇号摇不上,万万没想到他们收了认筹金后,却又说房子被团购了。”郭先生说,他此前最少去过售楼部3次,半途和置业参谋也一向保持联系,对方从没提过团购这件事。
开发商现场拿出了一份团购购房协议书,协议签定时刻是2016年8月10日,也即是郭先生认筹 后的第10天。为何承受消费者认筹后又将房子团购出去呢?“开卖之前搞认筹,看看有多少人会来买,这也是给咱们的一个信心。”开发商现场工作人员解说, 认筹是为了看看房子的商场反应如何。
记者在这份团购购房协议书上看到,甲方是
湖北方地区创光谷
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乙方是
武汉客车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团购规模是Z17-Z18栋楼未售房源,但未具体标明
报价。记者随后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上查到,这两家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
别的,依据
武汉市房管局发布的《对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出售管理工作的告诉规则》要求:“获得预 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要在10日内揭露悉数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
报价,一次性对外出售,不得分批、分次出售。”而郭先生在房管局网站上查到,该楼盘Z17- Z18栋楼在2016年1月就拿到预售许可证,尽管年后现已出售了有些房源,但剩下房源
报价没有发布,现场工作人员也表明这两栋楼剩下房源的
报价现在没有 断定。
房管部分已介入查询
8月23日,郭先生和相同交了认筹金的余先生一同来到东湖高新区房管局投诉。该局商场科工作人员介绍,开发商挑选以团购方式卖房不能算违规。但他们近来接到了不少对于该项目捂盘惜售的投诉,已于当天下午前往查询,并向市房管局反映。
在收到消费者认筹金后又将房子团购出去,这是不是可确定开发商私行违约呢?
北京市京师(
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超认为,这个认筹书申请单对两边并无太大约束力。从严厉意 义上来说不算合同,能够看做是协议。开发商在收取郭先生的诚意金后将商品房卖与别的的团购方而未能卖与郭先生,这样的做法尽管没有违法,但违反了民事交易 中诚笃守信的原则。“如果确实存在团购商品房的做法,那开发商在出售时应当对团购活动的计划进行公示,阐明购买方、
报价等基本信息。”
开发商在收取消费者预售房认筹金后,在未奉告消费者的前提下又将预售房“内部团购”。近来,读者郭先生向本报投诉这一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