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工伤预防服务工程,协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园区和企业要充分理解和强化工伤预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重大项目推进中的职责和作用,将工伤事故防范工作前移,推动重大项目安全发展。重点推进强化示范引领,组织开展工伤预防示范现场会,打造工伤预防示范单位,提高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工伤预防水平。
实施工伤预防浸润工程,深化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发挥职能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的作用,抓住“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事件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在全社会普及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在工作场所营造“单位安全我有责,我的安全我负责”的工作氛围。
实施工伤预防示范工程,开展工伤预防机构培育。支持有工伤预防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人才的技术服务机构投身工伤预防事业,与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工伤预防系统性研究工作,开发工伤预防课题、课程、技术、设备,提升工伤预防质量水平。鼓励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易发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实施工伤预防培训工程,大力提升工伤预防技能。深入开展技能培训,让工伤预防“有技可防”。围绕国内外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防治先进经验和技术、工伤预防措施和政策等主题进行重点培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实现培训的精准性。让企业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实施工伤预防防控工程,排查风险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将风险挡在隐患前面,将隐患挡在事故前面”的防控理念,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工亡和高等级伤残工伤职工多、工伤保险费支缴率高的用人单位,作为工伤预防工作的主要对象,帮助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实施工伤预防评估机制,积极探索研究模式推广。要持续深化工伤预防工作,坚持开拓创新、久久为功的精神,将其作为工伤保险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抓手,高标准、高质量地持续推进工伤预防改革创新;要因地制宜地针对全市用人单位特点统筹谋划,切实将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纳入工伤预防实施项目;要强化项目实施关,人社部门要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全程核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组织好项目验收,确保预防项目实施到位;要积极探索绩效评估。统筹做好项目实施、数据收集、效果跟踪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伤预防费使用效率,为眉山市工伤预防扩面增效积累经验。
新闻背景
2020年9月1日,《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明确针对工伤预防工作做出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发展工伤康复事业,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工作体系。
今年6月25日,四川省人社厅又联合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等8个部门,共同出台了《四川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5年)》,在去年促进企业主动积极管理好自身安全,将“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推进的基础上,提出要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采取一切适当的手段组织推进,推动工伤保险从“被动补偿”向“主动预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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