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墙体广告 7月28日上午,
湖北省
黄石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检查工作状况和一批有关典型案例。案例如下:
一、党员指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5起)
1. 曾庆龙案。曾庆龙,男,汉族,
湖北襄阳人,1962年8月出生,1980年9月参与工作,1992年9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11年11月任下陆区政协党 组书记、主席。经查,曾庆龙违背政治纪律,对立组织检查。违背组织纪律,不照实填报指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背廉洁纪律,应用职务便利并吞公款5万元;在 消费运营中为别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收受别人礼金。违背工作纪律,超越职权范围违规履职,形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违背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将公款 交由私人保管运用。曾庆龙身为党员指导干部,严重违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因曾庆龙应用职务便利侵 吞公款,为别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立功,已将其涉嫌立功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2.李朝强案。李朝强,男,汉族,
湖北阳 新人,1963年11月出生,1980年3月参与工作,1986年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14年任阳新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县总工会主席。经查,李朝强 违背政治纪律,对立组织检查。违背组织纪律,不照实填报指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背廉洁纪律,应用职务便利为别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承受可能影响公正执 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入股经商,为亲友谋取利益;违背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形成国度严重经济损失。违背国度法律规则,应用职务便利为 别人谋取利益,收受别人贿赂;为谋取不合理利益,向别人受贿;贪污公款。其中应用职务之便收行贿赂、为别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为谋取不合理利益向别人行 贿、贪污公款的行为涉嫌立功。李朝强身为党员指导干部,严重违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根据《中共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则,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议给予李朝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立功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 理。
3.黄耀荣案。黄耀荣,男,汉族,
湖北大冶人,1967年10月出生,1990年10月参与工作,1997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 党,2015年9月任市城投
公司土地运营部部长。经查,黄耀荣违背廉洁纪律,应用职务便利为别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背工作纪律,不正确实行工作职责, 致使国度利益遭受严重损失。黄耀荣身为党员指导干部,严重违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因黄耀荣应用职务便利为别人谋取利益 收受财物和不正确履职致使国度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涉嫌立功,已将其涉嫌立功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4.刘家钰案。刘家钰, 男,汉族,
湖北十堰人,1966年10月出生,1984年10月参与工作,1988年4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11年12月任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副 局长。经查,刘家钰严重违背廉洁纪律,应用职务便利在运营中为别人谋利,收受财物。刘家钰身为党员指导干部,严重违背廉洁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 不收手。因刘家钰应用职务便利为别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立功,已将其涉嫌立功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5.潘佳良案。潘佳 良,男,汉族,
湖北浠水人,1963年10月出生,1994年9月参与工作,1987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13年6月任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疆土资 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经查,潘佳良违背政治纪律,对立组织检查。违背廉洁纪律,应用职务便利为别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承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违背工作纪律,不正确实行工作职责,形成国度利益遭受宏大损失。潘佳良身为党员指导干部,严重违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 敛、不收手。因潘佳良应用职务便利为别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立功,已将其涉嫌立功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二、违背中央八项规则肉体典型案例(2起)
1. 阳新县国度税务局韦源口分局党支部书记张裕华,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社会开展局科员、韦源口林业站站长柯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3月26 日,张裕华及其妻柯云在
黄石某酒店为其子举行婚礼,柯云打电话约请其管辖范围内的6名村干部参与其子的婚宴,此外,还有张裕华的同窗等多名非亲戚人员参与 婚宴,共收取15名非亲戚人员所送礼金共计6300元,形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6月,柯云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张裕华遭到党内正告处分。
2.西塞山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月,西塞山区人社局向凉山村拨付基层平台建立专项资金10000元,陈芳授意凉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从中支取5000元,用于结算区人社局违规款待的费用。2016年6月,陈芳遭到党内正告处分。
三、“六个专项管理”典型案例(3起)
1. 大冶市还地桥镇靠垴村集体资金管理违规问题。2013年下半年,大冶市还地桥镇靠垴村在辅佐铁山区西区管委会征收本村土地工作期间,铁山区西区管委会以靠 垴村村干部在征地工作中放弃了休息时间为由,支付该村村干部5万元“辛劳费”。事后,靠垴村未将该笔资金缴入财政账户,而是将该款用于发放补助,其中,村 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咏发领取10000元,村支部副书记占晓光、村委会副主任黄水洲、村委会委员张琴、聘用党员干部黄建雄各领取8000元。此外,该 村还存在应用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2016年5月,黄咏发遭到开除党籍处分,占晓光、黄水洲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张琴、黄建雄遭到党内正告处分。
2. 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宝塔组在管理、效劳活动中违规收费问题。2008年至2014年,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宝塔组以开发基金的名义违规向外来
大众收取户口管 理费,共收取42户101人管理费16.88万元。2016年3月,该组党支部书记、组长黄海飞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
3.阳新县浮屠镇太 泉村虚报扶贫项目套取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阳新县浮屠镇太泉村以虚报项目名义,套取国度公路建立项目资金16.5万元;采取虚报方式套 取民政救助资金1.35万元;以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水利专项资金2万元,全部用于村日常支出。2016年3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本友遭到撤 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蔡庸林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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