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墙体广告 日前,福建省环保厅、省发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结合下发《企业环境信誉评价施行意见(试行)》,明白从2017年开端,在全省范围内分级展开企业环境信誉评价工作。依据评分,将企业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良好企业(蓝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等4个等级,向社会公开并归入社会信誉体系。对环保诚信企业将采取鼓励性措施,环保不良企业将在贷款、评优、资金补助等方面处处受阻。 依据意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将强迫归入环境信誉评价范围,包括环保部门发布的重点监控企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焦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印染、制革(含毛皮)16类重污染行业等。其中,企业有15项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且一年内不得调整评价等级。如,因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环境立功、未经过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立、环保验收不过关、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越总量控制指标等。 依据新规,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外,社会监视也是企业环境信誉评价的重要局部,公众可经过管理系统在评价公示阶段反应意见、查询评价结果。省环保厅有关担任人表示,企业环境信誉评价结果将通报给工商、质监、银行、证券、保险、监察、文化办等部门,并推送省级公共信誉信息平台,树立“守信鼓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环保不良企业还将被环保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随机抽查和监视性监测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