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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将拦停纠正并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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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3日 02:1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安庆墙体广告

 近日,市民咨询,自12月1日起,电动车骑乘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如果没有佩戴头盔会被处罚,这是真的吗?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公安交警部门。


电动车驾驶人乘坐人是否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如果电动车驾乘人没有佩戴头盔会不会受到处罚?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12月1日起,骑乘两轮电动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警现场拦停纠正,并要求佩戴好头盔,同时要求登记信息、现场学习交规、协助执勤10分钟,除此之外,还要微信朋友圈转发“我承诺骑乘电动车上牌、戴头盔”的内容。另外,对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公职人员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将通报文明办,并抄报单位。

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安全带行为,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或者非正向骑坐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安庆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车,要主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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