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设立芜湖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落实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武汉海事法院的海事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以司法助推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建设所作出的重要决定。
武汉海事法院芜湖法庭将受理安徽全境发生的海商纠纷案件及相应的程序性案件,同时受理发生在江苏和沿海地区但连接点在安徽境内的海商纠纷案件及相应的程序性案件,形成以芜湖法庭为基点,管辖皖江流域并辐射长江下游及沿海地区的海事司法管辖大区。
据了解,武汉海事法院是全国最早成立的海事法院之一,自1984年成立以来,根据全长江水系专属管辖的特点,在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率先设立了南通、南京、重庆、宜昌和常熟5个派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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