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卫健委出台的《关于本市卫生行政审批中使用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管理的通知》, 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我市医护工作人员在办理医护执业注册、变更、注销、医师多机构备案的行政审批业务时,不需要再打印纸质证书,审批结果将以电子证照的形式即时予以反馈。对于我市已制纸质《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继续有效,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效力与纸质证书并行使用。
今后,我市医师、护士只需出示执业证书电子证照就可以接受验证、办理医护执业相关业务,随时随地通过皖事通APP上的“长三角政务地图”或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就可以提交申请,实现了办事“零跑腿”,提高了我市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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