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高度重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主线,在实物消费、服务、食品、电子商务、放心消费进乡村、生产领域、行业、区域等8个方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促进“放心消费”创建的工作机制,合力营造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产品服务品质放心、消费权益有效保障的长三角满意消费环境。
创建过程中,池州市大力开展诚信为民服务活动,通过亮承诺、讲政策、进企业,营造诚信经营氛围,优化消费环境,指导经营主体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诚实行商,自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登记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处置等责任义务,主动公示商品、服务信息,杜绝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短斤少两、强买强卖行为。
结合旅游消费地方特色,池州市以九华山风景区为试点,引导经营主体公开承诺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并全市推广,形成“一区带动一座城”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13家经营单位承诺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
在此基础上,池州市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作用,完善行业市场主体的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自我规制、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净化。目前,由市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开展的“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评选出“诚信经营示范店”100户、“诚信经营示范提名单位”19户;依托“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创建活动,打造了蓉城路“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小个专”的商业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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