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墙体广告 王某某为来钱快,屡次携带断线钳等工具偷盗高档自行车,以至在
公安局“眼皮”底下入手。近日,繁昌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王某某被依法判刑。
2015 年9月18日下午2时许,王某某来到繁昌县繁阳镇三中左近的县气候局,携带断线钳先后将停放在人行道上的两辆捷安特自行车盗走,并将被盗车辆藏匿于繁阳镇 闸口村水库左近。随后,王某某又于当天下午和黄昏,来到繁阳镇一中人行道、繁昌县
公安局旁“树人教育”楼下,以同样的方式分别将停放的两辆捷安特自行车盗 走,并将被盗车辆放在繁阳镇虹桥宾馆左近的停车场。
为防夜长梦多,当晚王某某即联络了货车,将盗来的四辆自行车连夜运往
合肥销赃并得款3000余元。案发后经繁昌县价钱认证中心估价审定,该四辆捷安特自行车价值钱8607元。2015年11月,王某某被
合肥市包河区民警抓获。王某某归案后照实供述了本人的立功事实。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机密手腕窃取别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偷盗罪。王某某归案后照实供述了本人的立功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能够从轻处分,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分金钱5000元;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