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自治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推进会议,动态掌握全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为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条件。
自治区国资委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成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印发《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与全区14个地(州、市)和监管企业签订国企改革责任书,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严督实导、纵深推进、蹄疾步稳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全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44项重点任务、82项量化指标整体完成率达到94%,超过全年任务目标值24个百分点。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董事会建设迈出重要步伐。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积极推进,全区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健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进,瘦身健体成效明显,处僵治困基本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明显提升。
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不断深化,有力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提升了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截至10月末,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0267.1亿元,同比增长11.1%;净资产9370.3亿元,同比增长11.6%;1月 10月实现营业收入3910.0亿元,同比增长47.0%;实现利润总额167.5亿元,同比增长408.1%;上交税费152.0亿元,同比增长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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