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从市医保局传来喜讯: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领DRG/DIP付费改革走向深入,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了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包括18个DRG示范点、12个DIP示范点,以及2个综合(DRG/DIP)示范点(名单附后),共覆盖32个城市(含京津沪三个直辖市,沈阳、哈尔滨、青岛、武汉、厦门、广州等6个副省级城市)。其中,我市成为浙江省唯一入选城市。
近年来,我市聚焦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杜绝医保基金浪费等“关键小事”,创新构建“安心医保支付”应用场景,重点围绕住院、门诊、康复等环节重塑医保支付规则、再造医保支付流程、重构了医疗发展模式,有效抑制了过度医疗行为,在国内率先形成完整的医保数字化支付体系。这项改革成果获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并于8月29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作为地方特色应用成果对外发布。
改革以来,我市医保基金年平均支出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已累计为群众减轻负担6.87亿元;2021年我市均次住院平均费用为9235元,较全省平均低12%以上,实现医保基金、医疗机构、参保群众三方共赢。
下一步,我市医保部门将以此次获批国家DRG付费示范城市为契机,以打造“全民安心医保城市”为目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迭代升级“安心医保支付”应用场景,不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深化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贡献“金华标准”,树立“金华标杆”,打造全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先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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