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评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实施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以及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的。入选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分别予以重点指导联系和政策扶持。
近年来,新疆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用好地理标志、提升品牌价值、发展特色产业、造福地方百姓,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一批地理标志价值不断提升,真正成为区域经济的 助推器 和乡村振兴的 金字招牌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处长杨红梅介绍,针对列入名录的地理标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建立完善联系指导机制,加大支持投入力度,通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商标品牌建设、加大地理标志保护等工作,着力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发展壮大地理标志特色产业。
新疆还将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大力推进提质强基、品牌建设、产业强链、能力提升四大行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同时,鼓励各市县积极行动、争创标杆,努力打造地方优势项目,率先形成地理标志引领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样板。
目前,新疆共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9件、地理标志商标90件,合法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共计16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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