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营造尊重理解、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兵地融合工作,师市残联和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师开展为残疾退役军人发放机动车辆免费停放标识牌申请、审核工作,筛选出持有三证合一(残疾军人证、驾驶证、行车证)符合条件的残疾退役军人。12月24日,师市残联和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举行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发放仪式,此次共为师市各团场、街道首批符合条件的残疾退役军人发放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23张。残疾退役军人代表现场领取了标识牌后,立即放到了爱车的醒目位置。他们表示有了免费停放标识牌,既减轻了经济负担,又方便省心。
本次机动车辆免费停放标识牌发放仪式,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广大退役军人心中,提升了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下一步,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维护好广大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长期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六师辖区内残疾退役军人驾驶员都能够领取到“
新疆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用心用力用情做好退军人各项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师市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领取须知
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1.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申请人名下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凭证;
6.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审核发放程序及相关要求:
坚持方便办理的原则,退役军人申请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需填写《兵团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车审核表》(一式两份),向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工作站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退役军人工作站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发放流程,对申请人及车辆等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建立实名制档案,由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师市残联发放。
1.驾驶员停车时要主动出示本人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残疾军人证和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各类证件均须为本人证件。
2.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严禁转让转借,严禁用于营运。残疾军人证注销时,同时收回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
3.加强对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管理,引导残文明出行。公布举报电话,对违规使用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要及时收回,且不再二次发放。
4.主动加强与
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鼓励公共停车场所经营者落实免费停车政策。
5.严格工作纪律,发放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超出发放范围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残疾退役军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