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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女尸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一审获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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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 03: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陕西西安墙体广告

 陕西西安墙体广告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得悉,10月18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宣判呼和浩特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纳贿,巨额产业来源不明,不合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对被告人冯志明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巨额产业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不合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冯志明在担任呼和浩特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局长和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时期,利用职务之便,为13个单位或自己谋取利益,收受别人给予的资产,并伙同妻子金焱(另案处理)以显着低于市场价格采购或以显着高于市场价格出售房产, 纳贿折合人民币合计3 891091元;冯志明对34428288.28元的产业不能阐明来源;私自持有、躲藏4支枪,549发枪弹;私行处分国有资产,将15万元售车款据为己有。
  1996年,呼和浩特市“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错案发生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2天后时任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承受查询。
来源于 新美广告  http://www.hbxma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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