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宜宾市叙州区警方获悉,当地竟然发生一起偷猪槽的行政案件,涉事夫妻在春节前双双被行政拘留。
家住四川宜宾市叙州区双龙镇的李女士家养了几头猪,因猪槽坏了,她便用水泥做了一个猪槽放在路边,约有几十斤重,但猪槽价值仅80元,准备晾干牢固后再使用。
2021年12月23日,李女士猛然发现自家猪槽不见了,感到非常奇怪: 难道猪槽也有人偷? 她调阅自家的监控后发现,2021年12月15日晚,有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自家门前停留,随后从车上下来一名女子,将猪槽抱走。
根据监控画面,民警很快锁定盗窃嫌疑人。2021年12月28日,民警将李某、刘某夫妻二人传唤到案。经询问,抱走猪槽的女子正是李某的妻子刘某。面对确凿证据,李某和刘某对半夜盗走猪槽一事供认不讳。
据两人交代,之前刘某在双龙镇赶场时看见李女士家门口放着一个猪槽。想着自家的猪槽坏了,回去后,刘某就同丈夫商量,决定开车去把猪槽抱回来。2021年12月15日晚,夫妻两人便开着面包车来到李女士家门口,将重达几十斤的猪槽抱走。
目前,李某、刘某两人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办案民警介绍,由于涉案金额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因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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