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诉讼中或者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财产保全的,不要求其提供担保。
2月10日,获悉《通知》出台的某银行工作人员匆匆赶到法院起诉,提出保全申请。原来,该行与4位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但借款人未按约履行,该行无奈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为确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该行向利川市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案件承办法官根据《通知》要求,未要求该行提供担保,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
2022年,利川市人民法院将扎实开展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 活动,以小切口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大变革,找准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着力点,在 持续 上用恒劲,在 优化 上做文章,在 提升 上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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