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兴墙体广告 7月31日,万村乡墩上村一处违法废旧电容器燃烧点由于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维护法》,业主李某某被市
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行政拘留。
据理解,7月15日,市环保局对万村乡墩上村废旧电容器燃烧处现场检查时,发现正在燃烧废旧电容器,经现场核实该处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管理设备, 属国度明令制止的“十五小”企业,市环保局当场责令其中止消费,并请求其在7日内将场地恢恢复貌。7月18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核实,发现仍在生 产,该局立刻结合万村乡政府、
公安、城管、林业等部门共同执法,将该非法燃烧处强迫取消,并将案件移送
公安机关。
市
公安局在接到市环保局移送的案件后,认真检查案情,以为事实分明、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于7月31日下午,依法对业主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