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市首例针对收监执行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到会指导,钟山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主持听证,钟山区司法局派员到会。
听证会上,为确保听证员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宜羁押,该院邀请六盘水市人民医院的两名专家参会提供意见。检察官首先介绍了社区矫正对象唐某某的基本案情和病情以及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唐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不假外出64天,因唐某某患有疾病,对其是否适宜收监执行存在争议。
3名听证员就唐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一贯表现、不假外出的原因以及身体状况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提问,在充分听取钟山区司法局、六盘水市人民医院专家的意见和唐某某的陈述后,听证员经过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当场宣布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唐某某收监执行的意见。最后,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并对钟山区司法局通知到场旁听的6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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