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墙体广告 济源市民孙某和兄弟到济源市五龙口景区玩耍,在猕猴区喂养、逗玩猕猴时,因没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离猴群太近,不小心遭一壮硕猕猴争抢食物时俄然蹬踹,从台阶上摔下,形成左大臂肱骨撕脱性骨折。孙某出院后申述景区管理局需求补偿丢失。济源市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判令景区管理局赔付孙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偿金等2万余元。
法院查明:孙某陪兄弟到济源市五龙口景区玩耍(均采购门票),在猕猴区遭猴踹,而且经委托鉴定,孙某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另查,景区在猕猴喂养区树立有警示标牌,需求游客注意喂养方法,注意安全。依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形成别人危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许管理人应当承当侵权职责,但能够证实危害是因被侵权人成心或许重大过错形成的,能够不承当或许减轻职责。
此类特别侵权实施举证职责倒置准则,本案中景区不能证实系孙某成心挑逗猕猴受伤,也未能证实孙某在喂养猕猴中存在过错,故尽管景区设有警示标牌,但并不能免除景区管理局的法定补偿职责,景区管理局应当对孙某的各项丢失承当补偿职责,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