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范围包括无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擅自排放废水、废气,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的;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新建、改建、扩建与规定不符的建设项目、非法设置排污口的;未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的;餐饮废水错接、漏接进入城市雨水管网的;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包括COD去除剂),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和其他涉水的环境违法行为。
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电话举报,来信举报(收信地址:两江新区嘉蓉路重庆环保科技产业园,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人民来访接待室,邮编:401120),微信举报(“重庆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右下侧“办事服务”功能“生态环境有奖举报”模块)等方式进行举报。此次违法线索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
通过来信和微信方式举报的线索经调查核实,符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环〔2020〕73号)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现金奖励。
除物质奖励外,可以对举报人实施通报表扬、发放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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