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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川的市民张女士反映,今年5月,她花了5000多块钱买了一双鞋,但只穿了5次,鞋子就严重变了形,找到店家,店里说要修能够,不过需 要张女士本人掏钱张女士说,每次除了在
公司爬几层楼和进出
公司的道路,穿这双鞋的时分,大局部时间都是乘车代步。但鞋跟、绑带和鞋底,都有不同水平的破 损,肯定不应该。
9月5号,张女士第三次来到当初卖鞋的店里讨要说法,这回店家给出的解释就愈加奇葩了:这双鞋材质特殊,需求特殊维护,普通穿了一天以后,要让鞋休息几天。这理由叫人无言以对。
目 前,张女士已将此事向消委会投诉。工作人员表示,在
重庆任何鞋类商品都享用三包政策,售价在1500元及以上鞋类商品,有效期限为120天。假如不易修理 或不可修理,消费者能够请求改换鞋子,或选择退货。面对强迫规则,商家还是总以各种奇葩理由看待消费者,真是令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