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7日下午,
阜阳市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一辆大巴车内查处20多箱蟾蜍。
7日,
阜阳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李磊、许航,在宁洛高速界首收费站例行检查时,一辆
河南牌照的大巴车经过收费站,民警请求驾驶员翻开行李舱。
民警看到,行李舱中除了各种游览包、游览箱等,还堆放着20多个泡沫箱子,箱子边角部位留有气孔,箱子外面用尼龙袋停止了包装(如图)。
“箱子里装的什么?”这惹起了民警的疑心。驾驶员称,箱子里面装的是蟾蜍,同时提供了一张驯养繁衍答应证。但是,民警发现该证2014年曾经过时,而驾驶员却无法提供其他运输活体动物的相关手续。民警随行将20多箱蟾蜍查扣,并将案件移接壤首市森林
公安局处置。
经查,事发当天,大巴车驾驶员张军(化名)接到一名货主的电话,对方让他将20多箱蟾蜍从
河南省运往外地,但未能提供相关手续。目前,民警屡次与这名货 主联络,对方的电话不断没有人接,尚不分明这些蟾蜍的来源。昨日上午,民警将蟾蜍带到野外放生,案件还在进一步伐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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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引见,蟾蜍已进入国度“三有动物”名录,“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讨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养殖户只要在获取了驯养繁衍答应证、运营答应证后,才能够恰当开发应用。
相关法律规则,私自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立功,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严重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