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2011年,阜南的常某某不测死亡。但到2013年9月份,常某某的社保金仍在被人继续领取。这终究是咋回事?
一番调查后发现,原来是常某某的儿媳张某某坦白了真相,到社保部门骗领了社保金两年多。近日,这起诈骗案在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
2011年4月,阜南县原某单位退休职工常某某逝世。作为儿媳兼当地村委会主任的张某某却坦白婆婆逝世的音讯,自2011年5月开端,她拿着常某某的身份证,继续参与社保年审,并领取社保金。到2013年9月,以常某某的名义领取的社保金已达3万多元。
张某某是如何可以领取婆婆的社保金呢?
原来,在2008年,常某某曾到
公安机关补录户籍。当时,她没有运用本人的照片,而是用儿媳张某某的照片补录户籍,并用该户籍信息办理了社会保险。
阜南县社保部门在对参保人员停止年审时,需自己携带身份证参与。这时,张某某就拿着婆婆的身份证等信息,以常某某的名义停止年审。由于照片分歧,社保部门看不出端倪,张某某便钻了这个“空子”,继续领取社保金。
事情败露后,经审定,屡次支取社保金的取款凭单上“常某某”的签名与张某某笔迹吻合。她也主动到
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出了违法所得。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以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财富为目的,骗取社保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 罪,应当承当刑事义务。而张某某立功后主动到
公安机关投案,并在案发后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分。
最终,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某某冒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处分金15000元。另外对张某某已退出的违法所得3万余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