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去年,一名家境艰难的老职工来到律师事务所求助,称
公司宣布破产后,称
公司清算组向他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他的社保关系也被终止了,暮年生活没了保证。
近日,省高院作出终审讯决,
公司清算组不具备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主体资历,送达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无效。
去年5月,50来岁的冷某来到吴咸亮律师事务所。他是某
公司一名老职工,2010年4月,他与工友装置自然气管道时,一失手松开绳子,招致工友摔下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以差错致人死亡罪,判处冷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15万多元。
2014年4月,冷某被提早释放。几个月后,他接到通知称已被原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这意味着他的社保没有了下落。
据理解,该
公司2008年停产,2014年宣布破产。当年9月,
公司清算组向冷某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称依据相关规则职工遭到刑事拘留以上处分的,
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冷某的社保关系于2010年11月底终止。
接到通知后,冷某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恳求清算组为其补发职业补偿金、生活费,并补交2010年至2014年期间的养老保险。
2015年3月,市仲裁委作出判决称,该
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冷某恳求补发作活费、补交养老保险应由执行破产程序的法院予以裁定;因双方劳动关系存续,冷某恳求职工补偿金不予支持。
市仲裁委认定冷某与
公司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让冷某看到了希望。但不久后,清算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恳求依法确认其向冷某送达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合法有效。
市中院一审以为,冷某在刑罚执行期间客观上已丧失人身自在,不具有实行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判决上述通知书合法有效。
无法之下,冷某来到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为他提供了法律援助,上诉至省高院。
冷某以为,依据规则,劳动者被依法追查刑责的,用人单位只是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他被提早释放后,清算组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不契合法律规则,时间也不能追溯到4年之前。
省高院以为,
公司宣布破产后,清算组不再具备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主体资历,于是做出二审讯决:清算组向冷某送达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无效。
拿到判决书后,冷某准备与原
公司协商处理社保和补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