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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16年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助相关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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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0日 03: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北潜江墙体广告

 湖北潜江墙体广告 1、哪些房子能够享用购房财务补助?
  答:凡2016年元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采购已取得湖北省产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新建产品住宅,购房者均可享用财务补助。
  2、享用购房补助需满意的基本条件?
  答:购房者凭开发公司签定的购房合同和税务部分开具的不动产出售发票(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3、购房者购房时有开发公司与购房者签定的合同日期、合同存案日期及税务部分开具的不动产出售发票(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日期,应以哪个日期作为补助确定时间?
  答:应以开发公司与购房者签定的合同日期为准。
  4、采购新建产品住宅享用的财务补助规范是多少?
  答:2016年9月30日前采购新建产品住宅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财务补助1万元,9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财务补助8000元;10月1日后采购新建产品住宅的财务补助额度减半。
  5、方针性项目购房目标是不是能够再享用财务补助?
  答: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拆迁户、还建房等方针性项目的购房目标,因已享用了一次政府方针性奖赏,均不再重复享用购房财务补助。
  6、自己采购新建产品住宅享用购房财务补助,有没有数量限制?有没有地域限制?
  答:没有。只要是今年在潜江市域内采购的新建产品住宅都可享用购房财务补助。
  7、采购商铺和二手房是不是能够享用财务补助方针?
  答:不能够。
  8、购房人怎么申领购房财务补助?
  答:购房人供给身份证明到所购楼盘申报并填写购房财务补助审批表(由开发公司组织相关材料申报),经同意后按月以银行卡方式发放。
  9、购房财务补助的审阅和发放地址在哪里?
新美墙体广告公司:http://www.hbxma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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