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27日下午3时许,绥阳县一名初三年级的在校生,因横穿马路被一辆私家车撞倒。昨日,遵义晚报记者从绥阳县交警大队得悉,伤者小峰(化名)头部伤势较为严重,不过已暂时脱离生命风险。
少年横穿马路被车撞
据理解,事故发作位置于绥阳新建城区幸福大道与诗乡大道接壤处,由于幸福大道为双向6车道的马路,加之沿线有客运站和学校,人流量较大。因而,交警部门在此设置了车辆限速50公里/小时的警示标志。
“天网”监控视频显现:27日下午3时许,一名行人从公路右侧往左侧一路小跑,当他快速挪动到公路中间的隔离花台后,紧接着朝对向车道跑时,不慎被一辆白色轿车撞上,该行人趴在引擎盖上,随肇事车前行了50余米后,才重重地摔在地上。
警方证明,伤者小峰现年16岁,是幸福大道周边一所中学的初三年级在校生。
现场距斑马线缺乏50米
事故发作后,绥阳县交警大队的值班交警随即赶赴现场,此时伤者已被送往
医院,现场散落着小峰的书包和其他物品。经丈量,从书包到肇事车停的 位置,足足有50米。另外,交警对肇事车予以检查后发现,轿车引擎盖凹陷变形,前挡风玻璃决裂。肇事司机吴某称:“撞人后,不敢立刻刹车,担忧他从引擎盖 上滚下而被碾压。”
交警初步伐查证明,小峰被撞的位置(道路中心花台)早已被当地
大众踩出了一条路,而这条路间隔最近的斑马线缺乏50米。“要是大家都盲目遵 守交通法规,或许这样的事故就不会发作。”面对遵义晚报记者的采访,事故处置交警这样说,就由于图便当,这里已屡次发作伤人事故,交警和城管曾在此设立 “严禁翻越花台”的警示牌,往常警示牌已不知去向。
对此,绥阳县交警大队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城管部门,对幸福大道的中心隔离花台设置防护网,从而根绝行人横穿马路。
横穿马路何时休
采访当天,事故处置交警前往遵医附院探望了小峰。据医生引见,车祸中小峰头部受伤较重,但暂时没有生命风险。依据调查,当日小峰从家里拿了 几件换洗衣服,单独返校途中发作了事故。作为一名初三年级的在校生,因横穿马路遭遇车祸,这背后阐明了什么?面对遵义晚报记者的采访,交警称,这就是“中 国式”过马路的详细表现。
事实上,从这起以及中心城区曾经发作过的多起相似事故能够看出,局部市民存在“法不责众”的观念,法治认识未融入内心,觉得“他人都走了,再等就是傻瓜”,于是形成了城市红绿灯的虚设。
但是,一些市民反映中心城区的过街斑马线每隔三四百米远才有,天桥或公开通道有长长的上下梯步,让带小孩的人和老年人望而却步。某种水平上说,这是对公共交通资源上强势、弱势的分配不公。
采访中,局部市民以为,假如不能让行人盲目退出红灯之外,不能公平的庇佑每个人的根本权益,其结果只能是不文化者更猖獗,或文化者被“逼良 为娼”。因而,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部门应当深思当前制度的不合理性,“接地气”地停止完善,保证行人利益,让“中国式”过马路不再演出。
目前,触及此次事故的义务认定及善后工作,交警部门仍在进一步伐查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