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本市通过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机构的专家评审、当场论文答辩、综合性评定后,在17个申请的县市中排行第二,与宜昌市、荆州市、襄阳、鄂州市一同当选本次省部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性市。
将来三年,本市将得到省部级奖补资产1200万余元,为确保清除市区易涝点、废水管道网更新改造、市区绿化生态公园基本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海棉化更新改造等海绵城市建设资产给予了省部级财政局适用。与此同时,本市将从河段、地区、大城市、小区四个方面执行54个海绵城市建设新项目,方案总投资79.1亿人民币,在其中:引入社会发展资产投资47.9亿人民币,上级领导重点补贴4.87亿人民币,城区资金投入26.33亿人民币。
下一步,本市将以此次当选省部级试点地区为突破口,再次申请国家级别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性市,争得中间海绵城市建设重点补贴资产,为补足大城市薄弱点、提高都市质量、推动城市发展给予大量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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